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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的一个秋天,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里,一间简陋的屋子亮起了煤油灯。几张木桌、一把椅子、一支毛笔,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就此成立。没错,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具有司法性质的机构雏形。 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这座“红法庭”的故事,在安源法院初心文化基地一直被铭记。 5月26日,“E法同行 赣鄱红韵”2026年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江西站活动采访团走进位于萍乡的安源法院初心文化基地。在这里,一段百年前的红色法治历史徐徐展开。 一座裁判委员会映照司法初心 走进基地一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句古朴的宗旨:“秉息事宁人之旨,持正道公平之法”。这句话出自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的《裁判委员会报告》,是党领导下最早司法机构的初心写照。
大江新闻 徐国亮 摄 1922年9月,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取得胜利,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领导并取得完全胜利的工人斗争。 随着工人自治的推进,内部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同年11月,俱乐部成立临时裁判委员会。1923年5月,正式设立裁判委员会。 安源法院法官助理刘双介绍,裁判委员会在运作过程中进行了15项党领导下的司法探索:最早的普法宣传、最早的司法期刊雏形、最早的法院裁判公告、最早的合议制度……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基石。 以裁判委员会拟订的《裁判委员会简章》为例,它规定了党领导下司法组织最早的受案范围。从两个不同时期的受理事件总列表中也可以看出,受理事项包括不遵部章、斗殴、银钱账务等共计十项党领导下司法组织最早的案由。 数据显示,裁判委员会成立后,工人纠纷从平均每月49件下降到43.2件。 红色法治从安源燎原全国 沿着楼梯走上二楼,“践初心”展区讲述了裁判委员会司法理念的传承与衍生。 以裁判委员会为起点,中国共产党每到一处便参照其工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审判组织。1925年省港大罢工设立会审处,1927年成立七里坪革命法庭,1932年在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红色法治的星星之火,从安源燎原全国。 在萍乡本地,传承脉络同样清晰。1972年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994年城关区人民法院更名为安源区人民法院,以“安源”之名接续红色法治基因。 在安源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敏看来,百年前的工作方法对当下依然有很大的启发。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与裁判委员会‘恳挚的劝导、正当的裁判’工作方法同根同源。我们在法院审判工作中也坚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表示。 “法系列”工作矩阵奏响司法为民新乐章 红色法治基因不仅在历史中闪光,更在今天的安源大地上生根发芽。 安源法院传承裁判委员会“秉息事宁人之旨,持正道公平之法”的宗旨,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法之初、法之道、法之信、法之合、法之善、法之光”的六大“法系列”工作矩阵。 针对辖区内物业、装修合同类纠纷频发的状况,安源法院在萍乡市创新发展商会挂牌成立“法之道”诉调对接服务站,采用“法官指导+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以“商人商治”的方式化解商事纠纷。 自成立以来,“法之道”服务站已经成功化解了1800余件纠纷,平均用时仅为7天,调解成功率高达78%以上。在一起拖欠27名务工人员工资的案件中,驻站法官邀请相熟商家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当天便促成双方和解。 从“法之道”到“法之光”,从“法之信”到“法之合”,一个个以“法”命名的特色品牌,正是安源法院赓续红色司法血脉、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注脚。百年前裁判委员会“恳挚的劝导”声,与今日调解室内情理法的交融声、巡回审判现场法槌的敲击声,汇成一曲法治长歌,奏响司法为民新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