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部针对耕地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鹰潭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正式施行。这一重磅法规的落地,标志着鹰潭在耕地污染防治领域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办法》于2024年12月30日在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票通过,2025年3月26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这部共计二十三条的法规,从部门职责、污染防治重点、制度机制等多维度出发,以立法形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耕地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推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 6月30日,《办法》实施在即,余江区春涛海粮家庭农场理事长丁海华充满期待。今年早稻长势良好,丰收在望,他趁着间隙,向周边农户普及《办法》。“大气沉降、工矿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还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都会造成重金属污染,土壤酸化还会让重金属活性变强。种出的粮食一旦镉超标,不仅卖不上价,长期食用更会危害健康。”丁海华告诉记者,作为种粮大户,就怕种出的粮食镉超标,只能寄希望于有关部门出台政策,防治耕地污染。 民呼我应,重任在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勤胜坦言,鹰潭在耕地污染防治之路上曾面临诸多困境。长期以来,耕地污染动态监测滞后、源头防控薄弱等问题始终制约着防治工作。但鹰潭并未止步,通过持续探索实践,不仅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更创新形成了一系列走在全国前列的技术体系,为全国耕地污染防治工作树立了典范。 为固化宝贵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将耕地污染防治立法纳入2024年度重点工作。市农粮局牵头起草法规草案,历经多轮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农户、企业、科研机构意见,数易其稿。2024年8月,市政府提交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三次审议,反复打磨条文细节,最终形成这部兼具科学性与实操性的法规。 “《办法》的出台实施,让我更有信心了。今年我扩大了种植规模,承包了1600多亩土地,还代管了500多亩。”丁海华兴奋地说。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副市长张绍丽表示,《办法》的实施是鹰潭农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鹰潭耕地保护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更有望成为全国耕地污染防治的“鹰潭方案”。下一步,鹰潭将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工矿企业排污、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力度,让这部法规真正落地生根,为鹰潭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