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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全省首个耕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7月1日起施行
来源:鹰潭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吴宇睿 时间:2025-06-29 浏览字号:[ ]

近日,我市召开《鹰潭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宣布这部全省首个耕地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2024年《鹰潭市加强耕地保护打造无违法用地城市的实施意见》落地后,我市以硬核举措守护耕地红线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据介绍,《办法》共23条,分为总则、工作职责、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法律责任、附则6个部分,对耕地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源头防控、风险管控等作出全面规定,构建起全链条的耕地污染防治体系。

在责任体系上,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网格管理的模式,将耕地污染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求政府向人大报告防治情况。源头防控方面,严管重金属污染,禁止向耕地排放超标污水、污泥,规范矿产开发与农田灌溉水质,管控养殖污染物排放与农业投入品使用,建立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精准管控上,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并分类施策,建立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公众举报权,对非法排放重金属、未规范处置畜禽粪污等行为设定罚则,压实监管部门责任。

为确保法规落地,市政府提出六大实施举措。在组织保障上,建立政府牵头的领导机制,明确属地责任与部门监管职责,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精准治污聚焦贵溪、余江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开展涉镉企业源头整治,实施矿区固废排查与耕地周边地块治理。监测网络建设方面,2027年底前启动第二次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在安全利用区开展农作物与土壤协同监测。耕地分类管控上,对轻中度污染耕地实施调酸调理、品种替代等安全利用措施,对重度污染耕地统一流转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同时推进废弃矿山修复、耕地酸化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执法监管上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污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公益诉讼”双重惩戒。

下一步,我市将以《鹰潭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实施为契机,共同守护鹰潭沃土良田,为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筑牢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