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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采用联动调处的方式当庭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年过八旬的钟老太育有五名子女,因二儿子于某乙和三儿子于某丙对其医疗费和赡养费的分担存有异议,为维护自身权益,钟老太对于某乙和于某丙一并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两被告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在庭前调查中,承办法官获知,在于老先生去世后,五名子女曾就母亲钟老太的赡养问题达成口头协议,约定钟老太的赡养费用由长子于某甲负责保管和支出。后因对母亲的医疗和赡养事宜发生争议,加之认为大哥于某甲未合理使用赡养费,于某乙和于某丙提出改变赡养方案,遭大哥及两个妹妹一致拒绝后,于某乙和于某丙不再支付赡养费。 调解经过 研判案情后,承办法官联动乡镇政府和当地村委会共同商讨解纷方案,联合调处本案。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办案经验和生活阅历,在安抚疏导钟老太情绪,并对两被告做好释法析理和教育劝导的基础上,与乡镇干部和村委干部采取分步融冰的方式推动解纷。 调解团队首先引导于某甲公开母亲赡养费的账目并逐项说明情况,破解两被告对赡养费开支的质疑。随后将重点聚焦于解决钟老太的医疗、照护和赡养问题,一面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一面建议五名子女在遵从专业医嘱的前提下,尊重母亲的意愿合理商定后续赡养事项。为彻底消解矛盾,调解团队结合掌握的情况及各方现状,为五名子女优化沟通方法、理性处理分歧提出意见,规劝其摒弃前嫌,珍视亲情,共同保障好母亲的晚年生活。 8月21日,志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结束后,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钟老太的五名子女就母亲的赡养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并拥抱言和重归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