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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想赖账,当年我真的给了货抵债,这事不能全赖我。” “我生病住院,没来得及对账,但差额肯定不止这么点。” 近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陈年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邓某某系从事金属资源回收再利用行业的个体经营者。2016年,章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邓某某借款10万元,双方基于信任未立字据。后章某某因经营不善,双方协商陆续还款并以废旧金属货物抵债。然而,邓某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因经营受挫且身体状况不佳未能与章某某及时完成借款金额结算,账目争议逐年积累。截至2026年1月,邓某某诉至法院,双方各执一词,邓某某称“货没抵够数”,章某某坚称“债早就结清”。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虽为金钱给付纠纷,却事关个体经营者生计与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核实往来细节,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找准矛盾症结:借款事实发生久远,双方并无转账记录,后续被告章某某以废旧金属冲抵借款,但双方既无货物交付的流水记录,也无书面结算凭证,冲抵的金额、品类、折价标准均无明确依据,导致冲抵金额无法确定,借款金额无法确定。 面对证据缺失、事实模糊的困境,承办法官从双方的行业背景、交易习惯入手,结合原告邓某某的住院事实、被告章某某以货物冲抵的行为逻辑,通过电话沟通询问双方交易细节,逐步梳理出“借款——货物冲抵——履约中断”的完整事实链条。 承办法官启动多轮调解,对原告邓某某,法官既认可其因被告章某某经营困难借款、突发疾病住院的客观困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求,同时向其释明无书面凭证的举证风险,引导其理性调整诉求,避免因证据不足陷入被动。对被告章某某,承办法官既明确其还款义务的法律底线,也结合货物冲抵的实际情况,认可其部分履约行为,引导其正视未足额履行的责任。法官通过向双方释明民间借贷、以货抵债的相关法律规定,明晰举证责任与法律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轮沟通,承办法官逐步打破双方沟通壁垒,将双方诉求从最初的“争是非”,引导到务实的解决问题上来。经过法官持续不懈的沟通疏导,双方最终放下心结、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最终的还款金额,被告章某某也愿意为当年的旧账画上句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余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小额标的民生纠纷、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余江法院将持续以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化解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