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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来源:鹰潭日报 作者:董凯 通讯员 揭鸿鹏 甘兆扬 时间:2026-01-29 浏览字号:[ ]

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善意执行理念贯穿案件执行全程,近日,通过“活封营运车辆+人性化调解”的执行策略,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执行引导效果。

被执行人姚某骑行二轮摩托车时不慎碰撞申请执行人李某。经交警部门认定,姚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为追索赔偿,李某起诉姚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姚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合计4.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姚某拒不履行赔付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团队查询和调查,被执行人姚某名下目前仅有一台小型营运车辆可供执行,且其现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

为教育和触动被执行人姚某,执行团队在对其再三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的基础上,结合执行经验并经细致研判后,对其名下的营运车辆采取活封措施,允许其继续用于运营。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姚某的工作性质,为避免影响其日常运营及行车安全,执行法官采用引导双方预先商定的方式,人性化确定双方协商时间。在执行团队的温情感化下,被执行人姚某就其曾拒绝赔付的行为向申请人李某多次解释和致歉,并主动表态将尽力筹款。

鉴于被执行人姚某暂无能力一次性付清执行款,执行团队在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根据其收入水平人性化拟定履行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经积极调处,双方于1月1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姚某向申请人李某现场先行兑付1.2万元,余款分期付清,本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