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我是来交执行款的……”执行事务中心内,被执行人章某进门后立即表明来意。9月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威慑力,成功执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依法对该案被执行人作出处罚,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执行震慑效果。 被执行人章某向申请执行人某商行购买建材后拖欠货款,为追讨被欠货款,商行对章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章某向商行支付所欠货款1.57万元。判决生效后,因章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商行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章某态度十分消极,不仅对执行法官的释法和劝诫充耳不闻,还在名下拥有车辆和商铺的情况下拒不申报财产。为警示章某,执行团队随后依法向其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处以司法罚款一万元。 该通知书送达后,章某依然无动于衷,既未在期限内兑付执行款,也拒按传唤到庭配合调查。鉴于章某以顽固姿态抵触执行,认真研判该案后,执行团队向其发出最后警告,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其在三日内仍不纠正错误做法,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得知自己可能将面临刑事追责,章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8日上午,章某在时限内自动到庭,向执行法官现场悔过并声明愿意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经执行团队教育训诫,章某于当日下午全额付清执行款并缴清一万元司法罚款,该案宣告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