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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为15名劳动者追回6万元欠薪​
来源:余江法院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8-07 浏览字号:[ ]

近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通过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方式

将分公司拖欠劳动者的6万元工资款执行到位

切实保障了15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让劳动者们的“血汗钱”稳稳落袋

基本案情

某建设公司分公司雇佣刘某等15人在鹰潭市余江区某工地从事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完工之后,经结算,某建设公司分公司拖欠刘某等15名劳动者工资款共计12万元。刘某等人遂向人社部门反映某建设公司分公司拖欠工资情况。在人社部门督促下,某建设公司分公司在拿到工程款之后只支付了6万元给刘某等人,剩余6万元一直拖欠未支付,人社部门遂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但某建设公司分公司仍未履行,经人社部门申请,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人社部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遇困·破局关键

案件立案后,执行团队迅速行动,一方面对该建设公司分公司展开全面网络查控,另一方面同步进行线下财产调查。然而,一番细致排查下来,并未发现该分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雪上加霜的是,该分公司负责人李某早已不在其户籍地居住,执行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李某仿佛“失联” 一般,案件陷入了僵局,15名劳动者的血汗钱眼看就要打水漂。

面对这一困境,执行法官始终将劳动者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为了打破僵局,执行法官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详细释明案件执行情况。人社部门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即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分公司的上属公司——某建设公司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法院收到申请后,对案件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人社部门的追加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支持该申请,追加某建设公司总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圆满执结

某建设公司总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后,态度发生转变,立即联系法院,表示会尽快联系该分公司负责人李某,并愿意支付分公司拖欠的劳务工资。令人欣慰的是,几日后,此前一直 “失联” 的分公司负责人李某主动联系了执行团队,并将剩余未支付的6万元工资款全额支付。

至此,在执行团队的不懈努力下,6万元劳务工资全部清偿到位,15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本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余江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高度重视和强劲执行力度。执行法官精准运用法律武器,通过依法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成功破解执行困局,切实为劳动者守住了 “血汗钱”。这不仅是余江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也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