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充分发挥惩戒措施威慑力,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陈某为装修自家房屋,经与某建材店(系个体工商户)协商后达成一致,由某建材店安排方某为陈某进行装修作业。作业过程中,方某意外摔伤造成骨折,其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为追索赔偿,方某对陈某及某建材店一并提起诉讼,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赔偿方某3.7万元,由某建材店赔偿方某1.3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某建材店和陈某均未履行赔付义务,方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建材店和陈某的银行账户,并反复向其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但两被执行人均持逃避态度,其中被执行人陈某既未按法院要求申报财产,也拒绝支付执行款;而被执行人某建材店经营者李某则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一直未正视责任。 为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于5月6日直接上门传唤被执行人陈某。将被执行人陈某带回后,执行法官在进一步普法后明确向其发出最后警告,告知如继续消极避执,其必将面临法律严惩。 针对被执行人陈某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罚款两千元的处罚。迫于压力,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全额付清执行款并缴清罚款。获知被执行人陈某被传唤和处罚后,感受到法律的强大威慑力,被执行人某建材店经营者李某当日主动赴法院兑清其执行款,执行法官随即通知申请执行人方某领款。该案执毕后,申请执行人方某次日专程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