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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公安:“四个一”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鹰潭新闻网 作者:鹰潭日报通讯员 熊春和 时间:2023-03-30 浏览字号:[ ]

3月14日,经过三个派出所所长联合调解,一起因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差点引发自杀事件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在这之前,余江公安分局洪湖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因非婚生女儿的抚养问题,与母亲、前男友发生矛盾,想自杀了之。

女子母亲、前男友为另外两个辖区的居民,余江公安分局立即启动“四级提级化解”机制,由分管局领导召集洪湖派出所和另外两个派出所所长,组成联合调解小组。最终,就小孩的抚养问题,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桩难题的解决,是余江公安分局采取“四个一”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全省公安机关“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余江公安分局积极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个一”工作法,即“借力一支队伍、共建一个平台、落实一项机制、参加一个例会”,进一步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借力“余江大嫂”志愿者队伍,延伸排查触角。余江公安分局要求派出所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工作机制的同时,充分借力由退休女干部、女教师以及巾帼志愿者等妇女组成的“余江大嫂”志愿者队伍,建立触角广泛的矛盾纠纷线索收集网络,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

2月17日,余江区杨溪乡发生一起婚恋彩礼纠纷。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带领10多名亲友赶到女方家中,女方家人情绪也较为激动,现场气氛十分紧张。“余江大嫂”志愿者及时将信息报告派出所,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几分钟便赶到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后经民警与乡、村干部多方调解,男女双方达成退礼协议。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余江大嫂”志愿者队伍125支、1700余名志愿者,协助公安机关收集矛盾问题167个。

共建“365矛盾纠纷调解室”平台,及时调处纠纷。派出所联合当地政府,共同建立“365矛盾纠纷调解室”,派出所民警、镇干部、司法所干部等担任主要调解员,同时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司法工作者等“五老”人员以及律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入驻,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2月底,某企业发生一起员工假期内非正常死亡事件。死者系外地人,其家属对本地干部有抵触情绪。派出所民警、园区干部多次调解未果后,启动警律联调机制,邀请律师参与调解。最终,在民警、律师等人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65矛盾纠纷调处室”42个、社会力量调解人员229人,累计参与调解纠纷130余起。

落实“四级提级化解”机制,化解突出矛盾。矛盾纠纷化解实行“民警、所领导、挂点局领导、局主要领导”“四级提级化解”机制,最为突出的矛盾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解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矛盾,呈报余江区委政法委分发至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3月14日,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洪湖派出所启动“四级提级化解”机制的结果。

参加“日周月”维稳例会,共同“把脉”矛盾。全区严格落实“一村一辅警”要求,各村辅警必须参加村里每日交班会,及时记录各类矛盾纠纷。派出所所长必须参加乡镇每周例会,推动研究化解一周以来村里上交的矛盾纠纷。挂点局领导必须参加余江区委每月召开的矛盾纠纷工作调度会,共同解决突出矛盾纠纷,切实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道防线”。近期,该区通过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2年之久的公安信访积案。

自“四个一”工作法推行以来,全区共化解矛盾纠纷263起,化解率98.6%,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