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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首例!一人被批捕!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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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批准逮捕《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的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3月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为图省事,将重约20斤的废旧防水卷材直接从六楼楼顶丢弃至一楼,砸伤过路群众龚某某,致龚某某颈椎骨折住院治疗。

来源:月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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