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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双十一”消费警示来啦!“尾款人”切莫冲动消费!!
来源:鹰潭市场监管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1-03 浏览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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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消费警示

随着“双十一”的来临,五花八门的商品预售信息已纷纷呈现,各大电商推出了多种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下单。各种秒杀、促销、优惠券等活动,令消费者眼花缭乱、跃跃欲试。今年的“双11”,你付了多少定金了?为了避免因过渡消费而“吃土”,甚至因商品问题导致消费纠纷,在大家开始“买买买”之前,请看看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鹰潭市消保委带给大家的网购消费警示。

谨慎选择网络平台和购物渠道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特别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进行购物的消费者,要注意对商品链接进行辨别,同时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也不要轻信。

谨慎选择商品

消费者在下单前要对商品进行详细的了解、比较,要货比三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不要轻易相信“全网最低价”、“全网最好”等各种噱头宣传,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宣传,不要被误导。

切忌冲动消费

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或自身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一些消费者往往会在观看 “直播带货”的过程中,以及各种“秒杀”“红包”“优惠券”“满减”“定金预付”的诱惑下,生怕错失良机,却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避免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浪费。

提前了解规则

消费者要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预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跨店满减规则、退换货规则等等,看清法律字眼,弄清契约概念,付款前找商家确认清楚,警惕虚假促销。

维权要主动

消费者要妥善保留网购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索取购物凭证等。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是与经营者协商;二是向网络交易平台发起维权投诉;三是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投诉维权。

温馨提示

“双十一”期间,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将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微信平台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受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应。依法监管网络市场,严厉打击网络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高效地为“双十一”消费保驾护航,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