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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效解纷是助企发展的有力抓手。近日,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工作思路,成功高效调解一起企业间货款纠纷案件,让对峙的两家企业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企兴的良好法治效果。 原告某纸制品企业与被告某实业企业长期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双方合作期间对接顺畅、互助共赢。后续被告某实业企业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原告某纸制品企业多次沟通催收未果,资金周转受到一定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原告某纸制品企业遂向余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实业企业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申请了保全措施。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细致梳理案件卷宗,全面厘清案情脉络。考虑到本案是典型的商事合同纠纷,双方企业并无根本性矛盾,仅因付款周期分歧产生纠纷,且双方过往长期友好合作,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容易割裂企业合作情谊、增加企业诉讼成本与时间损耗,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此外,承办法官在联系被告某实业企业后得知,因资金困难,正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该诉讼的发生已经影响贷款能否申请成功。 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化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主动搭建沟通桥梁,积极开展诉中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专业调解与耐心沟通下,原、被告双方放下对立心态,充分理解彼此难处,在被告某实业企业支付了一笔款项后,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剩余未支付货款金额、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并且因纠纷得到快速圆满解决,双方表示愿意继续进行合作。 涉企纠纷无小事,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此次货款纠纷在数日内高效柔性化解,既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真正做到了省时、省力、省心、暖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