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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代价有多大?余江法院这份判决说清楚了

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余江区人民法院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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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公民面对执法检查、劝导调查时,应当主动配合。现实中,少数人因一时冲动,以踢打、撕咬等暴力方式对抗民警执法,误以为只是简单冲突,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袭警罪。余江法院通过本案以案释法,提醒广大群众,执法权威不容挑战,冲动抗法必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被告人桂某某驾驶无牌无证三轮车行驶至余江区某路段,拒不配合乡政府聘用人员周某某、吴某某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并踢打吴某某腰部。周某某随即报警。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辖区派出所民警潘某、杨某驾驶警车出警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潘某要求桂某某下车配合调查,桂某某拒不配合。民警依法对其强制传唤,桂某某激烈反抗并咬伤潘某右手手背,抓伤潘某、杨某二人的手背。桂某某被民警当场控制并带至公安办案中心。经鉴定,民警潘某右手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

经余江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桂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被告人桂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成立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同时结合审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桂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1.袭警罪保护的是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只要民警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公民不能以任何理由使用撕咬、抓挠、殴打等暴力手段抗拒,一旦实施暴力袭击,就可能构成袭警罪,并非要造成重伤等严重后果才追责。

2.缓刑不等于没有犯罪记录。缓刑只是附条件不执行实刑,被告人依然属于有罪判决,案底会留存,对本人及家属后续部分事项会产生影响,不能抱有“缓刑就没事”的侥幸心理。

3.遇到执法,理性沟通是底线。对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千万不要现场暴力对抗。一时冲动抗法,只会让小事变刑事案件,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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