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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月湖区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李姝蕾的细致审理下,不仅依法确认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更果断撤销了银行的抵押权,帮助当事人孔某顺利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案件判决后,孔某特意送来一面写有“明察秋毫断是非,秉公执法护正义”的锦旗,对法官高效公正的办案表示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买房多年,产权却“悬”了 2019年7月,孔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4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合同签订后,孔某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共计44万元,并于2022年收房装修后,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实际占有、收益至今。 然而,在孔某多次催促办理过户手续时,刘某却一再拖延。更令人意外的是,2025年2月,刘某竟在明知房屋已出售的情况下,将该房屋抵押给某银行,获取了49万元贷款。当孔某发现房屋被抵押后,立即诉至月湖区法院,而此时刘某却不幸去世,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法院审理: 穿透迷雾,守护正义 李姝蕾接手案件后,没有被复杂的案情和当事人的离世所困扰,而是抽丝剥茧,重点审查了抵押权善意取得的问题。这是本案的关键,法院查明,某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时,其委托的评估机构并未查勘案涉房屋,也未向物业公司核实房屋实际使用情况,未能发现房屋早已被孔某占有使用的事实。银行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不构成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抵押登记应予解除。 最终,月湖区法院依法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银行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刘某的继承人协助孔某办理过户手续。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服判息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妥善处理,不仅维护了孔某的合法财产权益,更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交易安全、弘扬诚信原则的坚定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