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变成影响和谐的“烦心事”。近日,余江区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因老人再婚引发的继承及共有物分割纠纷,用温情与法理守护了家庭的和谐。 2011年,70岁的吴某与同龄的陈某携手走进婚姻殿堂并约定:陈某自愿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费,陈某名下的房屋,吴某可居住至百年,但产权归陈某子女所有。一纸协议,为这段感情增添了几分安稳。 2024年1月,陈某卧病在床。期间,吴某作为继母,与陈某子女签订协议书:吴某承诺收到继子女给付的3万元债务后,放弃对陈某名下房屋的居住权。继子女免除吴某的照顾责任,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治疗、照顾所需的费用。 然而,2025年2月陈某离世后,约定好的“平静”被打破。吴某继续在房屋中居住,陈某子女则认为应按协议执行,要求继母搬离。昔日的亲情,在房屋居住权、3万元债务等问题上渐渐生出裂痕。社区多次上门调解,却始终无法让双方达成一致。 “他们会不会来闹事?我一个老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带着忐忑与无助,吴某找到了区妇联,希望能得到保护。区妇联第一时间联系余江区人民法院,询问是否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法官很快见到了吴某,耐心倾听她的诉求。了解到双方虽有争执,但并未出现家庭暴力风险,法官耐心地解释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条件,同时细致地为她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让她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您别着急,纠纷总有解决的办法,我们一起努力。”法官的话,让吴某稍稍安了心。 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法官主动联系社区,详细了解陈某子女的想法和家庭情况——原来,他们对3万元债务、抚恤金的分配、房屋居住权等事实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与吴某的意见始终无法统一。随后,法官又联合邓埠司法所,决定共同组织调解。 从法理到情理,从争议焦点到解决方案,一次次沟通、一点点磨合,双方的态度渐渐软化,分歧也慢慢缩小。7月17日,在法院、社区、司法所、妇联等多的共同见证下,吴某与陈某子女终于解开了心结,他们就3万元债务的处理、抚恤金的分配比例、房屋居住权的安排等所有争议达成一致,并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 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正是余江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余江区人民法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让法官、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力量拧成一股绳,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通过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方式,推动矛盾就地化解、源头化解,既为群众省下了维权成本,也避免了“打官司伤和气”的尴尬,用法治力量为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