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变成影响和谐的“烦心事”。近日,余江区人民法院联合社区、司法所、妇联等多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因老人再婚引发的继承及共有物分割纠纷,用温情与法理守护了家庭的温度。 2011年,70岁的吴姨与同龄的陈伯携手走进婚姻殿堂。吴姨与陈伯起初有着清晰的约定:陈伯自愿为吴姨缴纳社会保险费,陈伯名下的房屋,吴姨可居住至百年,但产权归陈伯子女所有。一纸协议,为这段感情增添了几分安稳。 2024年1月,陈伯卧病在床。其间,吴姨作为继母,与陈伯子女签订协议书:吴姨承诺收到继子女给付的3万元债务后,放弃对陈伯名下房屋的居住权;继子女免除吴姨的照顾责任,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治疗、照顾所需的费用。 然而,2025年2月陈伯离世后,约定好的“平静”被打破。吴姨继续在房屋中居住,陈伯子女则认为应按协议执行,要求继母搬离。昔日的亲情羁绊,在房产居住权、3万元债务等问题上渐渐生出裂痕。社区多次上门调解,却始终无法让双方达成一致。 “他们会不会来闹事?我一个老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带着忐忑与无助,吴姨找到了区妇联,希望能得到保护。妇联第一时间联系余江法院,询问是否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法官很快见到了吴姨,耐心倾听她的诉求。了解到双方虽有争执,但并未出现家庭暴力风险,法官温和地解释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条件,同时细致地为她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让她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您别着急,纠纷总有解决的办法,我们一起努力。”法官的话,让吴姨稍稍安了心。 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法官主动联系社区,详细了解陈伯子女的想法和家庭情况——原来,他们对3万元债务、抚恤金的分配、房屋居住权等事实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与吴姨的意见始终无法统一。随后,法官又联合邓埠司法所,决定共同组织调解。 各部门工作人员都没有放弃,从法理到情理,从争议焦点到解决方案,一次次沟通、一点点磨合,双方的态度渐渐软化,分歧也慢慢缩小。7月17日,在法院、社区、司法所、妇联的共同见证下,吴姨与陈伯的子女终于解开了心结。他们就3万元债务的处理、抚恤金的分配比例、房屋居住权的安排等所有争议达成一致,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 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正是余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余江法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让法官、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力量拧成一股绳,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