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24年度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专项考核结果,我市考核排名全省第二,再次荣获优秀等级,这是自2020年以来我市连续五年获评全省优秀。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鹰潭建设,圆满完成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15项指标任务。 美丽鹰潭建设深入推进。组织编制《美丽鹰潭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实施意见文件,启动编写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3个“美丽工厂”、3个“美丽村庄”、2个“美丽学校”入选全省优秀实践案例。高标准出台《鹰潭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五大专项领域42项任务清单和22项项目清单,发布全市首批50个“无废细胞”名单。 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改善。2024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5.1%,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达国家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数连续五年清零;8个考核断面水质连续六年达地表水Ⅱ类标准,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和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绿色低碳发展动能强劲。铜基新材料集群获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市单位GDP能耗0.275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1%。培育省级绿色工厂20家,数量创历年之最。创设“绿碳挂钩贷”“转型升级贷”,持续推出“惠碳贷”“林业减碳质押贷”等系列绿色金融产品。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自然生态系统稳定向好。全市森林覆盖率56.7%,森林蓄积量1157万立方米,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21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21.35%。发布《鹰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2023版)》,划定优先、重点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别为15个、19个、3个。中华秋沙鸭越冬种群分布范围持续扩大,朱鹮野化放归稳步推进。我市成功入选2024年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名单。 治理体制机制健全优化。整合设立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印发工作规则文件,明确总体职责和各专项组责任,贵溪市文坊镇“民间河长”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典型案例。《鹰潭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启动开展《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持续压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历年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警示片披露限期整改问题的完成率为92.1%。(记者俞慧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