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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体现城管执法温度
来源:鹰潭新闻网 作者:段菡蓉 时间:2022-12-05 浏览字号:[ ]

日前,笔者从市城管支队获悉,为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市城管局出台“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对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审慎监管理念,推行容错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体现执法温度。

市城管局“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具体规定了以下10项违法行为:个人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消除的;户外广告存在破损等情形影响城市容貌的;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的;损坏护树桩架,踩踏绿篱、花坛和封闭管理草坪的;流动摊点的经营者未按规定清扫、收集其产生的废弃物的;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的。

市城管支队负责同志表示,对以上10项违法行为,如符合初次违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等不予处罚的条件,将依法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