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为攻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立法理念,印发《关于印发“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的通知》,正式出台我省首个行政审批类“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 清单化管理有“准度” 经过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梳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将15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纳入首批“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分别明确具体的容错情形、责任科室,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实施画好圈,定好“规则”。 规范化执法有“尺度” 《通知》明确,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非主观故意、首次发生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在企业积极主动改正或消除违法状态,并书面作出无违法情形承诺后,给予容错改正机会,避免“一刀切”执法,用柔性执法来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高效化服务有“温度” 为提升审批效率,组建帮办服务队伍,为群众企业提供“一对一、一次办”的全程陪同服务,实现企业办事从“你来办”为“我陪跑”“我代跑”;全面落实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制度,实现政务服务全年365天“不打烊”,真正做到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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