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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贯彻实施《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法制委、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交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鹰潭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为我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于2021年11月19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分为八章共六十四条,对全省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水上交通安全及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水路交通的基本管理制度,对上位法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条例》的出台,为破解全省水路交通发展难题、推动全省水运高质量发展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强省战略部署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