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被人划伤找不到“凶手”,怒而开车将小区出入口堵住,并对要求挪车的民警,拳脚相加。日前,经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资料图 2016年9月29日上午7时许,周冲从其住的贵溪市粮贸大厦小区下楼开车时,发现车被别人划伤,因一时找不到“凶手”,便怒而将车停在小区唯一的出入口处,致使其他要上班的车辆无法通行,现场人车聚集,民怨很大。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周某惘顾民警劝说,拒绝挪车。面对民警强制传唤,周冲多次辱骂威胁民警,并脚踢民警及巡防员,且在民警万某驾驶警车去派出所的途中,周某一直辱骂威胁车上民警,并脚踢万某握方向盘的手。 2017年9月27日,万某等民警出具了对周冲的谅解书。 (声明: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可转载 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鹰潭日报社全媒体编辑:郑长红 |